為加強集團公司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提高對所屬企業經營管理的審查和監督,8月19日下午,集團審計委員會召開2021年第一次會議,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審計委員會副主任曹志忠主持會議,審計委員會委員、審計法務部全體成員出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審計法務部關于《2021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的匯報。審計委員會委員對該計劃進行了研究討論,原則上通過了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要求提交集團董事會審議。
會議明確了本年度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重點審計方向和內容,要求重點圍繞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發展規劃、戰略決策以及年度業務計劃,聚焦主責主業,開展企業經營情況、重大決策制定執行情況;落實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實和項目推進情況;增強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以促進完善治理、實現目標活動情況等方面開展年度內部審計。
曹志忠強調:一是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防范風險、完善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要梳理歷次審計結果,建立問題清單、臺賬,緊盯整改落實,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二是要建立審計監督和紀檢監察監督聯動機制,要加大審計問題整改力度,針對審計整改工作不重視、整改效果差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及時開展約談,推動并幫助企業更好的防范風險。三是審計監督要契合企業改革發展,要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指導,達到以審計促發展的作用。四是要圍繞集團發展戰略和年度業務計劃,聚焦主責主業,針對企業財務運行情況、三重一大執行情況、重點工作的推進情況、內控體系建設情況等重點,加大審計力度,助力集團高質量發展。五是審計組成員要在審計過程中遵守審計紀律,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審計監督,要做到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嚴肅認真對待,針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要及時向集團紀委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