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上午,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紀委召開“以案促改”工作學習討論會,會議由集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曹志忠主持,集團紀委監察辦全體人員、集團紀委委員、所屬企業紀委書記、專兼職紀檢監察干部參加會議。
會上認真學習解讀了《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開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動實施方案》、結合傳達“全區以案促改工作業務培訓班”培訓精神,對“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動工作進行了討論研究。
會議強調,要堅持責任導向。全面落實自治區十屆紀委七次全會工作部署,堅持“嚴”的主基調,緊盯國有企業重要領域和領導干部“關鍵少數”,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扎實推進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黨委認真履行以案促改工作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各責任主體責任,增強以案促改系統性、協同性和實效性,推動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堅持突出重點。盯住重點步驟,聚焦辦案、整改、治理三個關鍵環節,以查辦案件為前提,嚴肅選人用人、資金及項目管理、作風建設等紀律規矩;加強對巡視、審計整改和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系統治理、解決一批行業性突出問題,通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進理順國企改革體制機制,加強制度建設,提升治理能力。
會議要求,要堅持以案治本。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制度機制方面的問題,督促案發單位舉一反三,查找制度機制漏洞,排查領導干部從業、履職、用權以及思想、生活、作風方面的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制定修訂完善一批務實管用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堅持目標導向。在深化標本兼治、一體推進“三不”上聚焦聚力。要認真落實上級紀委監委要求,對發生在本系統的重大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組織好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利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切實起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高質量完成“以案促改治理年”工作任務,實現集團上下政治生態風清氣正的治理目標。
會上還傳達學習了《內蒙古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的意見》、《2021年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及《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安全工作會議》會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