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積極“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切實履行好監督職責。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公司紀委近日下發通知明確要求今后不參與招標投標過程監督,把工作重點切實轉移到監督執紀問責方面。
同時要求本部各部門和所屬企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物資設備采購、辦公用品采購、科研項目、中介服務等必須按照規定實行招標。堅持推薦、評標、定標“三分離”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規避招標或改變招標權限,擅自對外簽訂合同。嚴格遵守招標紀律,任何人不得干涉正常招標工作;嚴禁泄漏標底等招標工作機密,嚴禁圍標、串標;招標工作期間,評標、定標人員不得單獨會晤投標單位人員。將招標投標全部資料及全過程影像等留存備查。(紀檢監察室)